百姓喜迎“送法人”

2009-12-9 9:15:42 来源: 编辑:邹开兵  阅读:218次 字体:  我要投稿
百姓喜迎“送法人”
 

  张大妈听说县里来了送法文艺宣传队,急匆匆地叫着老头子,“快点,去看看……。”4日,吕良镇大庄社区书记邹开余家门口人头攒动,妇女、儿童、老人,他们纷纷争抢着有利位置。在不大的院子里,每个人的脸上,都荡漾着开心的笑容。
  100多人将院子挤的满满的,偶而有一两个小朋友将头探了进来,一笑,又钻了出去。20多人组成的夕阳红法制文艺宣传队,正在忙忙碌碌,做演出前的准备。.聚集在一起的人们翻看着刚刚拿到手的法律书籍,焦急地等待着。
  一则则生动的寓教于乐的法制小故事,博得群众阵阵掌声,那句句拨云见日的法制常识,让原本喧嚣的人群顿时安静下来。
  司法行政干警、律师、公证员拿起早已准备好的材料,等着接受群众的提问。开始“考官”们还扭扭捏捏,一小会,耐不住了,毕竟还是解决问题要紧,于是一个、两个,人们开始竞相咨询一些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,于是“考生”们也热闹起来,拿出看家本领,回答群众的提问。
  戏班里的老公公、婆婆们早已等不及了,卖力地表演着自己拿手的节目。“张大妈”、“李大妈”就是冲着“大戏”来的。毕竟这年头除了电视,能在家门口看上一出“大戏”,也是奢侈的事儿,不是看不起,是没处看。“戒赌”、“接婆婆”、“依法办事好”……等节目博得一阵阵掌声。这里的公公、婆婆演的好,那边的公公、婆婆、小伙、姑娘们听的真,小孩子们也忘记了玩耍,看到大人们高兴地鼓掌,也紧跟着拍起了小巴掌。
  “司法局这样的活动要多搞,我们喜欢”、“现在农村发展了,农民富裕了,但是法律知识还相对懂得较少,你们可要多来”。张大爷开心地说……
  “这是今年‘12.4’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一部分,我县还开展了送法到校园、到广场等活动,目的是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,真正将法律送到群众心中”,县司法局局长王殿宝这样说。

  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:
0
0
0
0
0
0
0
0
欠扁 支持 很棒 找骂 搞笑 软文 不解 吃惊
已有 0 条评论
网友评论
正在加载数据,请稍等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