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安涟水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

2010-1-19 13:44:34 来源: 编辑:admin 阅读:258次 字体:  我要投稿

1月14日,涟水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。县委副书记、县长陈卫京,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、县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别纯海,副县长贾振旗出席会议。各乡镇(办事处)党委书记、环境整治工作分管人,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别纯海主持会议。
  陈卫京对前一阶段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,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。陈卫京指出,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了两个多月,现在是能否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时候,今天召开推进会就是要进一步总结成绩,明确措施,确保实现整治目标。为此,陈卫京提出四点要求。一要总结成绩,正视问题,再掀环境整治热潮。在总结成绩的同时,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,根据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意见,对各乡镇(办事处)的验收截止时间为本月底。各单位要抓紧时间,咬定目标,全面整改存在问题,确保通过整治验收。二要强化措施,全面突击,确保环境整治达标升级。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掀起环境整治热潮,继续强化宣传造势,突击整治卫生死角,强势主攻难点项目,继续强化督查交办,严格奖惩不打和牌。三要建章立制,区域包干,实现城乡环境长久保洁。各乡镇(办事处)要按照“组保洁、村收集、镇转运、县处理”的农村垃圾收运机制,建立起农村环卫监管保洁专门队伍,建立健全各项制度,落实“区域包保责任制”工作要求。要组建机构抓长效、落实经费保长效、建章立制护长效、考核奖惩促长效。各乡镇(办事处)、各部门之间要定期开展长效管理评比竞赛活动,明确奖惩措施,增强竞争效果。四要明确范围,精细验收,如期兑现奖补资金。县委、县政府确定的硬件投入以奖代补政策,是对各乡镇(办事处)环境卫生整治的有力支持,具体操作中要严格奖补范围、认定标准、审核把关和纪律要求。
  贾振旗宣读了县委办、县政府办《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补项目验收及资金兑现办法》和《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。          (嵇永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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